土地使用方式 |
开发区内土地使用方式为:土地使用权转让、土地使用权租赁和标准化厂房租赁三种。 |
土地使用年限 |
开发区内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,正在申请延期至99年;土地使用权可再次转让或者租赁。 |
土地所得税 |
开发区内土地租赁所得税为合同规定金额的5%;土地转让所得税为合同规定金额的2.5%。 首次转让免缴,再次转让由投资者承担。 |
土地证办理费用 |
土地使用权租赁:为合同金额的0.1%;土地使用权转让:为合同金额的0.5%。 |
科 目 |
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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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润税 |
生产类企业 |
根据企业产品的出口情况,免缴6-10年,免税期满后按5%缴纳。 |
商贸类企业 |
免缴2-5年,免税期满后要按5%缴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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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类企业 |
根据企业投资额,免缴2-10年,免税期满后要按5%缴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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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针对职业学校、普通教育学校、医疗机构、医院、卫生院、诊所、健康中心、研究院和公益机构等,免缴利润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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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关税 |
1.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所需的机械设备、建筑材料、零配件、办公用品等免缴进口关税。
2.进口原材料或半成品用于加工制造出口免缴进口关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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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关税 |
开发区内一切商品出口,免缴出口关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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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税 |
1.进口原料和商品(含服务)并在开发区内使用或生产的,免缴增值税。 2.开发区内商品(含服务)出口境外,免缴增值税。 3.开发区内使用水电、销售商品(含服务),按5%的优惠税率缴纳增值税。 4.老挝境内销售商品(含服务),需根据老挝法律规定执行,按10%的正常税率缴纳增值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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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所得税 |
开发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均按5%缴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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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税费 |
其他税率及手续费按老挝各时期颁发的法律规定比率的50℅收取。 |
开发区设有“一站式”服务办公室,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申请、公司注册、项目审批、劳工批准、施工许可、报关、商检等服务。
“一站式”服务覆盖企业生产、运营的各个阶段,从办理相关证照到申请免税批文及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事务,客户经理均将竭力协助。